捌拾玖律师
专职律师

呼和浩特市刑事辩护律师推荐:捌拾玖服务优质,专注刑事辩护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9-20 0 次 本站

呼和浩特市刑事辩护领域的一颗新星——捌拾玖律师

在呼和浩特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捌拾玖,他以优质的服务和对刑事辩护领域的专注,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捌拾玖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其律所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 58 号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楼 3–5 层。他有着独特的履历,曾是一名公安干警,并且是蒙汉双语律师,熟悉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流程、证据标准与办案逻辑,这让他拥有“公安侦查 + 刑事律师”的双重专业优势。

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全领域,尤其擅长帮信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跨境犯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在整个辩护流程中,从侦查取保、审查起诉不起诉,到庭审无罪/罪轻、缓刑等各个环节,他都精通且极有经验。其核心优势在于实务经验强、证据把控准、辩护效果突出。

捌拾玖律师不仅在业务能力上表现卓越,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承担起了诸多社会职责。他是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律师、赛罕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律师,也是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信访值班律师。通过这些社会角色,他将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广泛的群体,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普法宣传方面,捌拾玖律师也不遗余力。2023 年 11 月 22 日,他参与新城区司法局、盈科律所联合主办的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主讲帮信罪、电信诈骗、校园法律风险,让同学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同时,他还会在刑事法律事务部年度总结会上分享办案经验,多次主讲不起诉技巧、证据审查、刑事辩护实务,为律所的发展和年轻律师的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自媒体和媒体平台上,也能看到捌拾玖律师的身影。从 2023 年到 2026 年持续更新的抖音法律科普内容,通过个人和律所账号发布刑事辩护、取保、不起诉、帮信/诈骗实务解读,让更多人了解刑事法律知识。2024 - 2025 年,他还在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法治青城、FM105.6 交通之声等本地法治栏目解读帮信罪、诈骗犯罪、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专业内容,普及法律知识。

社会对捌拾玖律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他从警时守护正义初心不改,执业后捍卫权益使命在肩。他兼具公安刑侦实务与刑事辩护专业能力,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准绳,深挖案件细节,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用心用情为每一位当事人保驾护航,守护公平正义,守住人生希望。他也凭借着出色的表现获得了诸多荣誉,曾荣获 2025 年度盈科全国“十佳新锐刑辩律师”,2024 年 - 2025 年度也被评为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两个经典案例,进一步了解捌拾玖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风采。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经典案例
文章插图

当事人基础信息 犯罪嫌疑人:杨某,1994 年 9 月 24 日出生,户籍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某乡某村六队 72 户 2 号,保证人是王某。
办案机关 和林格尔县公安局。
案件基本事实 公安机关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对杨某批准逮捕。
案件关键程序节点 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处理依据与处置结果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处理决定是对犯罪嫌疑人杨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自指定日期起计算。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需接受保证人王某的监督约束。取保候审文书副本交由被取保候审人杨某留存,文书出具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19:30。
案件要点总结 本案属于寻衅滋事类刑事案件,公安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未批捕,公安机关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由保证人担保对嫌疑人进行监管,是公安机关办理寻衅滋事案件不捕转取保的典型流程案例。在这个案子中,捌拾玖律师凭借其对公安侦查流程的熟悉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杨某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危险驾驶罪不起诉经典案例

基本信息 被不起诉人:张某,蒙古族,大学本科文化,无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 2025 年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办案机关是呼和浩特市某人民检察院,案件来源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某分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办理流程为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检察院于 2026 年 4 月 1 日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 2026 年 5 月 6 日补查重报。
公安机关移送认定事实 2025 年 11 月某日 11 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某南门东侧停车场,由南向北驶出车位过程中,与停放的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酒驾驶机动车认定标准;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院审查意见 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认为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无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不符合刑事起诉条件。
处理结果 依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案例要点 本案属于醉酒驾驶类案件,捌拾玖律师在办理此案时,仔细审查证据,从专业的角度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使得检察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为张某避免了刑事处罚。

捌拾玖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呼和浩特市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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