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拾玖律师
专职律师

呼和浩特市经验丰富刑事辩护律师捌拾玖,深耕刑辩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14 1 次 本站

在呼和浩特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捌拾玖,他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凭借着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

专业深厚,双重优势集于一身

捌拾玖律师具有前公安干警的独特经历,还是一位蒙汉双语律师,这使他占据了极大的优势。他熟悉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流程、证据标准与办案逻辑,拥有“公安侦查 + 刑事律师”的双重专业优势。在面对各类刑事案件时,不仅能从律师的角度进行分析,还能站在公安侦查的视角去审视案件,这种双重思维让他的辩护更加精准,也更容易被司法机关所采纳。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全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帮信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跨境犯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同时,他精通侦查取保、审查起诉不起诉、庭审无罪/罪轻、缓刑全流程辩护,以实务经验丰富、证据把控精准、辩护效果突出为核心优势,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社会担当,践行法治使命

捌拾玖律师不仅在专业上表现卓越,还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他身兼多个社会身份,是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律师、赛罕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也是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信访值班律师。他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信访值班等工作,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和新城区司法局、盈科律所联合主办讲座,主讲帮信罪、电信诈骗、校园法律风险等内容,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他始终坚守“从警守护正义初心不改,执业捍卫权益使命在肩”的理念,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准绳,深挖案件细节,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用心用情为每一位当事人保驾护航,守护公平正义和人生希望。

实战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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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取保候审经典案例

犯罪嫌疑人杨某,于 1994 年 9 月 24 日出生,户籍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某乡某村六队 72 户 2 号。公安机关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对杨某批准逮捕。经过检察院审查,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对犯罪嫌疑人杨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自指定日期起计算。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需接受保证人王某监督约束。取保候审文书副本交由被取保候审人杨某留存,文书出具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19:30 。此案例是公安机关办理寻衅滋事案件不捕转取保的典型流程案例。

危险驾驶罪不起诉经典案例

被不起诉人张某,蒙古族,大学本科文化,无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 2025 年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该案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某分局侦查终结,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检察院于 2026 年 4 月 1 日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 2026 年 5 月 6 日补查重报。2025 年 11 月某日 11 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某南门东侧停车场,由南向北驶出车位过程中,与停放的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酒驾驶机动车认定标准;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认为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无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不符合刑事起诉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寻衅滋事案件,还是棘手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捌拾玖律师都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在呼和浩特市,捌拾玖律师就如同一位公正的守护者,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带来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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