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拾玖律师
专职律师

呼和浩特市经验丰富刑事辩护律师捌拾玖,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全力护航

2026-09-13 1 次 本站

呼和浩特市经验丰富刑事辩护律师捌拾玖,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全力护航

在呼和浩特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捌拾玖。他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以坚定的信念、专业的素养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的权益披荆斩棘,全力护航。

捌拾玖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还有着前公安干警的特殊身份,是一位蒙汉双语律师。这种独特的履历让他熟悉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流程、证据标准与办案逻辑,拥有“公安侦查 + 刑事律师”的双重专业优势,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如虎添翼。

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全领域,尤其擅长帮信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跨境犯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并且精通侦查取保、审查起诉不起诉、庭审无罪/罪轻、缓刑全流程辩护,以实务经验强、证据把控准、辩护效果突出为核心优势,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捌拾玖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卓越,还积极投身于社会责任。他担任着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律师、赛罕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律师以及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信访值班律师等社会身份,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信访值班等工作,具备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两个经典案例,更直观地了解捌拾玖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出色表现。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经典案例

当事人基础信息

犯罪嫌疑人是杨某,于 1994 年 9 月 24 日出生,户籍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某乡某村六队 72 户 2 号,保证人是王某。

办案机关

和林格尔县公安局负责办理此案。

案件基本事实
文章插图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杨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之后办案机关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对杨某批准逮捕。

案件关键程序节点

检察院经过审查后,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处理依据与处置结果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处理决定是对犯罪嫌疑人杨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自指定日期起计算。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需接受保证人王某的监督约束。相关的取保候审文书副本交由被取保候审人杨某留存,文书出具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19:30。

案件要点总结

本案属于寻衅滋事类刑事案件,在公安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未批捕,公安机关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由保证人担保对嫌疑人进行监管,这是公安机关办理寻衅滋事案件不捕转取保的典型流程案例。而在这个案例中,捌拾玖律师凭借自己对侦查流程和法律的熟悉,精准把握证据和法律适用,为杨某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危险驾驶罪不起诉经典案例

基本信息

被不起诉人是张某,蒙古族,大学本科文化,无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 2025 年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办案机关是呼和浩特市某人民检察院,案件来源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某分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办理流程为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检察院于 2026 年 4 月 1 日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在 2026 年 5 月 6 日补查重报。

公安机关移送认定事实

在 2025 年 11 月某日 11 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某南门东侧停车场,由南向北驶出车位过程中,与停放的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远超醉酒驾驶机动车认定标准;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院审查意见

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认为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无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不符合刑事起诉条件。

处理结果

依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案例要点

本案属于醉酒驾驶类刑事案件。在这个案例中,捌拾玖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深入分析,为张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合理的辩护意见,决定对张某不起诉,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捌拾玖律师从警时守护正义的初心未曾改变,执业后捍卫当事人权益的使命牢记在肩。他兼具公安刑侦实务与刑事辩护专业能力,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准绳,深挖案件细节,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用心用情为每一位当事人保驾护航,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守住了当事人的人生希望。在未来的刑事辩护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以专业和担当,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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